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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见到林野是在公司楼下的罗森便利店。那天我穿着新买的驼色大衣,蹲在冷柜前挑饭团,他突然从斜后方探过身来,指尖敲了敲我面前的玻璃,说金枪鱼蛋黄酱味的饭团,微波炉转十秒比冷吃好吃。我抬头看他,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,头发乱得像刚睡醒,眼睛却亮得像冬夜里未落的星。

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楼上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,我们常在校对文件时在电梯里遇见。他总在讲电话,声音低低的带着点漫不经心,有次我听见他对着听筒说,客户要的不是月亮,是月亮掉进啤酒杯里的倒影。我站在电梯角落咬着嘴唇笑,觉得他说话像在写诗。

真正熟起来是在公司的圣诞派对。我穿了条红色丝绒连衣裙,站在露台抽烟时他突然从身后递来一颗水果糖,说抽完这根就吃掉,不然胃会难受。我抬头看他,他指尖夹着根细烟,烟灰簌簌落在毛衣袖口,身后的城市夜景像碎金一样铺在他肩头。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消防通道里聊了很多,他说他大学时组过乐队,为了买一把二手吉他在夜市摆了三个月地摊,我告诉他我从小就想当画家,却在毕业后成了朝九晚五的文案。

“人总得给现实让点路。”他把烟头按灭在台阶上,转头看我时睫毛在路灯下投下阴影,“但你眼睛里还有星光,没被写字楼的玻璃幕墙磨碎。”我突然觉得喉咙发紧,低头剥水果糖的包装纸,糖纸在指尖发出沙沙的响声,像某种小动物的心跳。

情人节那天我加班到九点,抱着文件夹站在电梯口打哈欠,看见林野靠在走廊尽头的消防栓上抽烟。他穿了件黑色高领毛衣,手里拎着个纸袋,看见我时挑眉笑了笑,说刚好,省得我再跑一趟。纸袋里是支口红,外壳是磨砂质地的玫瑰金色,他说路过专柜时看见这支色号叫“失焦”,觉得适合我。

“失焦是什么颜色?”我把口红在虎口上试色,是带点棕调的豆沙色,温柔得像傍晚的云霞。他伸手替我把碎发别到耳后,指尖擦过我耳垂时轻声说,是你站在我面前时,我眼里的世界会变成的颜色。

从那之后我们开始频繁约会。他会在我开会开到一半时发消息说,楼下的玉兰开了,要不要趁阳光好去喝杯咖啡?我总是咬着嘴唇打字说正在改方案,却在五分钟后抱着笔记本出现在电梯里。我们在春日的街头乱走,他给我讲他去过的每个城市,讲巴黎地铁站里卖艺的小提琴手,讲东京居酒屋老板藏在冰箱里的绝版威士忌,我听得入神,常常忘记手里的冰淇淋正在融化,滴在他的袖口上。

“你啊,”他用纸巾替我擦手指,笑得眼睛弯起来,“总是这样没头没脑的。”可他的语气里全是纵容,像在说一只总把毛线球弄乱的小猫,明明该生气,却忍不住想再给它买十团新的毛线。

夏天的时候我得了急性肠胃炎,半夜在出租屋疼得直冒冷汗,给林野发消息时手指都在发抖。他赶来时带了白粥和胃药,蹲在床边给我量体温,掌心贴在我额头上时轻声说,以后家里要备着常用药,知道吗?我迷迷糊糊点头,看见他额角有汗珠滑下来,突然伸手替他擦了擦,他整个人猛地僵住,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亮得惊人。

那天晚上他在我床边坐了一夜,每隔一会儿就伸手摸我的额头。我半夜醒来,看见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,睫毛在眼下投出细小的阴影,胡茬冒出来一点,显得有些疲惫。我突然觉得心里软得一塌糊涂,伸手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,他立刻睁开眼睛,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。我摇摇头,喉咙发紧得说不出话,只是把自己的手放进他掌心,像只终于找到窝的小兽。

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七夕。他带我去了城市最高的观景台,栏杆外是漫天的霓虹,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,里面是枚银色戒指,戒面是块不规则的碎玻璃,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。“这是我在巴黎的跳蚤市场买的,”他把戒指戴在我无名指上,指腹轻轻摩挲我的指尖,“卖货的老太太说这是从旧教堂的彩窗上掉下来的,每块碎片都记得阳光穿过玻璃时的样子。”

我抬头看他,发现他的耳朵红得厉害,平时总是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带着点难得的紧张。“我不太会说情话,”他低头看着我的眼睛,手指轻轻握住我的手腕,“但遇见你之后,我好像突然懂得了所有情歌里的疯话。以前我觉得理智是成年人的盔甲,可现在我想把盔甲熔了,给你铸一座玫瑰园。”

后来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,把日子过成了掺着蜜糖的烟火气。他会在我写文案卡住时,突然从背后环住我,下巴抵在我肩膀上念我写了一半的句子,用鼻尖蹭我的耳垂说,这里该加颗星星,你眼睛里那种会眨眼的星星。我会在他熬夜做提案时,把热好的牛奶推到他面前,用马克笔在他手背画小熊,说创意总监先生,你的灵感小熊已上线,请签收。

但感情从来不是只开玫瑰的花园。那天我去他公司找他,在楼梯间听见他和同事聊天。“你真打算和那个文案结婚?”同事的声音带着点调侃,“她看起来太乖了,你这种浪子收心,不怕哪天又想流浪?”林野的笑声混着打火机的咔嗒声,他说,什么浪子,不过是没找到想停泊的港口。再说了,她啊,表面上温温柔柔的,骨子里野得很,我啊,怕是被她套牢了。

我站在楼梯间里,突然觉得眼眶发热。原来在他眼里,我不是循规蹈矩的乖乖女,而是能拴住他的那根线。那天晚上我趴在他胸口,听着他的心跳声问,你觉得我哪里野?他伸手揉我的头发,笑得胸腔震动,说你啊,是温水里的针,是软糖里的酒,是我明明知道会醉,却偏要一饮而尽的毒。

秋天的时候我们养了一只流浪猫,是在公司楼下遇见的三花母猫,后腿有点瘸。林野把它抱回家时,它蜷缩在他怀里发出细弱的叫声,他低头看它的眼神,像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。我们给它起名叫糖罐,因为它总爱往装糖果的玻璃罐里钻。每当夕阳把客厅染成蜜色,糖罐就会趴在林野的绘图板上,看他用铅笔在纸上画线条,而我窝在沙发里看他们,觉得岁月静好大概就是这样的画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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